97年香港回归那天,我记得和几个朋友跑到学校旁边的卡拉ok厅看新闻兼唱歌。
我还记得,那天我们轮流点了beyond黄家强的冷雨夜
冷雨夜,我不想回家
几个叛逆小青年玩叛逆。
然而,香港回归那天,我确实是有点失落的。作为一个曾经看港片长大的人,一方面香港的回归似乎有一种偏安的繁华梦陨落的意味.另一方面,作为一枚红旗下的蛋,又难免悄然的为自己心头的这点小小资情结有点负疚-你看,就这么为了自己私心偏好而不能唤发内心由衷的喜悦感,这难道不是有那么点可耻,又有那么点负罪?
一晃就十几年。
话说M这个人最近回到丹麦,我以为大家这次大概不会再联系了。不料他又发短信云云。我在心里也迅速的盘点了一下,还是把他列入了无法培养感情一类的名单。于是就走不回应路线。心里想:你手上到底牵着几条线?而你到底要的是什么呢?
说到这个他到底要什么,这个也很奇特。显然谈情对他来说是浪费时间,或者也是危险的,然而他似乎不是在乎能不能上床这件事。关于上床,我感到这个人可以以任何方式来解决需要——比如不惜招妓。Anyway,貌似在他完全确定什么之前,手上牵着一条,或者数条,若有若无的线对他来说更为重要。
看,这就是不喜欢一个人的好处,可以永远的置身事外。
说到我自己的心理活动,也没有什么道德优越感。如果M什么都不是,我大概来冷淡的回复都懒得回。然而因为他多少有点事业,于是就想,也没有必要交恶,顶多让他觉得我对他没有兴趣,然而又不伤其自尊,日后未尝不可是个network.
如果早个10年,我没有这些或那些内心小小邪恶与外部堂而皇之的高尚道德理论的冲突,那我会怎么样?
生活轨迹一定会大不一样。
觉得有点悲哀的事情是,如果喜欢一个人,就变得盲目。比如H,我现在开始不能相信这么多明显的事情,我当时一概看不清楚。固然他在操纵别人方面比较厉害,然而,我本来也不应如此drunk,以致于在很多方面的判断一错再错。
我不知道我下一次犯糊涂错误会是什么时候,又或者,我控制自己的能力终将越来越好。
就算犯下糊涂错误,让自己致命的概率也会越来越小。
换句简单的话说,那就是终于学会爱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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